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獲悉,近日,無錫市新吳區市場監管局發布錫新吳市監案字〔2019〕04第12號處罰決定書,新區天嘉快餐經營部生產經營不符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食品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沒收30元,罰款50000元。
無錫市新吳區市場監管局二○一九年行政處罰案件臺賬(食品)
序號
案件來源
處罰決定書文號
當事人
法定代表人
地址
承辦
部門
違法性質
立案時間
結案時間
處罰依據
處罰決定
案件貨值(萬元)
罰沒金額(元)
強制措施
吊銷
備注
總額(萬元)
沒收(萬元)
罰款(萬元)
罰沒物資
1
監督檢查
錫新吳市監案字〔2019〕04第12號
新區天嘉快餐經營部
王晴萍
無錫市新區碩放溇金村溇金路31號
空港分局
生產經營不符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食品
2018.12.6
2019.6.25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
沒收30元,罰款50000元
0.03
5.003
0.003
5



